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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专利申请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一份拥有超过155个缔约国的国际条约。1通过PCT,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而不是分别提交多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即可请求在为数众多的国家同时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专利权的授予仍由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负责,这称为“国家阶段”。须注意的是,PCT申请不适用于外观专利设计。
根据WIPO最新公布数据,PCT目前已有157个缔约国[1],中国于1994年1月1日正式成为PCT的成员国,并且是受理局、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单位。
PCT的主要目的在于,简化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并有益于专利体系的用户和负有对该体系行使管理职权的专利局。
在引进PCT体系前,在几个国家保护发明的唯一方法是向每一个国家单独提交申请;这些申请由于每一个要单独处理,因此,每一个国家的申请和审查都要重复。
——建立一种国际体系,从而使以一种语言在一个专利局(受理局)提出的一件专利申请(国际申请)在申请人在其申请中(指定)的每一个PCT成员国都有效可以由一个专利局,即受理局对国际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说明相关的现有技术(与过去的发明相关的已出版的专利文献),在决定该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时可以参考该报告;该检索报告应首先送达申请人,然后公布;
——对国际申请及其相关的国际检索报告,进行统一的国际公布并将其传送给指定局;
——提供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初步审查的选择,供专利局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并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包含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满足专利性国际标准的观点的报告。
上述通常称其为PCT程序的“国际阶段”,但PCT不对国际专利授权,授予专利的任务和责任仍然只能由寻求专利保护的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行使其职权的机构掌握,即“国家阶段”。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必须由申请人来启动。
二、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的优点
——只需以一种语言(中国申请人可以使用中文)向一个专利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而不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国际专利申请要经过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检索,得到一份高质量的国际检索报告。该国际检索报告给出一篇或多篇现有技术文件,使得专利申请人既可以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又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授予专利的前景。如果国际申请经过了国际初步审查,专利申请人还可以得到一份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作出的高标准的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如果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表明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则专利申请人可以考虑不再进入国家阶段,以便节省费用;反之,则可根据市场布局确定指定国,进入国家阶段。
——国际阶段做出的修改对所有的指定局均有效力,避免对多个国家的申请分别进行修改,从而节约昂贵的国外代理费。
——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简化了缴费手续。
——某些国家对国际专利申请的国家费用比普通申请要低。
因PCT申请的流程和费用会根据申请的地区,或传送费、检索费等原因导致费用有所差别,如需针对PCT专利申请详细了解相关资料,可联系易企顾问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