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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专利申请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专利是为发明提供保护。发明是指具新颖性和创造性的产品、物质或方法。就一项发明批予的专利授予专利拥有人在某段时限内于某司法管辖区内排除他人使用该发明的权利。
一、为什么要在香港申请专利?
专利具有保护属地域性,在内地申请的专利在香港并不会自动受到保护。如果你需要在香港取得专利保护,防止他人在未经由你许可的情况下,在香港制造、使用、出售或者进口你的发明;或你打算特需他人在香港制造、使用、出售或者进口你的发明,都需要在香港取得专利。
二、在香港申请专利的好处
1.香港是高度发达的自由贸易港口城市,所有经过香港海关进出口的产品都将受到注册的香港专利的保护,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专利海关备案寻求专利保护;
2.香港是全球最活跃的资本市场之一,有许多世界级大企业都会选择在香港上市,他们很有可能成为专利产品的潜在购买方/被许可方或者是专利的侵权方;及时注册专利,可以避免许多潜在法律风险。
3.获得香港专利注册,可以使得申请人/专利权人在消费者、客户、合作伙伴心中建立优质形象,增强客户对品牌的信赖感,有利于品牌或产品推出国际市场。
三、专利的种类
目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设有两类专利:
如你选择为你的发明获取长达 20 年的专利保护期,你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一项标准专利:
或者,你可选择寻求一项具较短保护期(长达 8 年)的短期专利。
四、原授标准专利与短期专利区别
1.最长保护期
原授标准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长达20年。而短期专利的保护期最长仅为8年。
2.每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的数目限制
在每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只能关乎一项发明或关乎一组发明,而该组发明是互有联系,以组成单一项发明构思的前提下(“单一性规定”)
(1) 就原授标准专利或转录标准专利的申请,可以包含的权利要求(无论是独立还是从属权利要求)的数目没有限制;
(2) 但是,短期专利申请最多只能包含2项独立权利要求,而该申请可以包含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数目则不受限制。
3.由处长进行的审查
原授标准专利申请获批与否,须视乎处长进行的形式审查及实质审查而定。至于短期专利申请在批予前只须由处长进行形式上的审查。短期专利一经批予,专利的所有人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或正当商业利益的第三方,都可以请求处长对有关专利进行实质审查。
五、什么是“转录标准专利”?
转录标准专利是以下列其中一个指定专利当局所批予的专利为基础,在香港获得批予的。
在香港申请转录标准专利,分为两个阶段的程序,申请人需提交:
第一阶段:备案请求
表格第 P4 号:就指定专利申请提交记录请求。指定专利申请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就指定英国的专利申请而言)或英国知识产权局所发表的专利申请。公开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记录请求手续
第二阶段:提交注册与授权申请
表格第 P5 号:就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就指定英国的专利申请而言)或英国知识产权局批予的专利,在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即在指定专利当局对该申请授权公告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注册与批予请求手续。
可采用中文或英文提交申请。专利申请表格兼备中、英文版本,可任择其一。如果以中文填写申请表,就该专利申请或其后批予的专利所进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也会采用中文进行。如果以英文填写申请表,就该专利申请或其后批予的专利所进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也会采用英文进行。
注意:在每年为转录标准专利续期的前提下,转录标准专利的有效期自专利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最长为20年。
六、专利续期
标准专利可于第3年届满后每年续期一次,而短期专利则可于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的第4年届满后续期一次。你必需在续期期限届满前的3个月内提交专利续期申请表格第P10号及缴付订明的续期费。在续期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你仍可提出续期请求,但必须缴付订明的附加费。